2024年秋季芷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公告

发布人:教育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15   点击量:26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有效控制城区学校大班额,现将2024年秋季芷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区域划分

1.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荷花池小学:招收城东西街以北、㵲水河以东、飞虎路以西(含德丰园世鼎中央公园)及芷江镇柳树坪村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弟和蟒塘溪电站职工子弟

城南小学:招收城东西街以南、㵲水河以东、鼓楼路(芷江长途车站与乡镇车站间道路)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北(含和平花园)、飞虎路以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及芷江机场职工子女。河西片区的御水华庭、滨江花园和融福苑三个小区的居民子女可自愿申报(学位不足时,由县教育局统调剂)

三里坪小学:招收鼓楼路(芷江长途汽车站与乡镇汽车站间)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南、㵲水河以东、七里桥村(含扶贫异地搬迁户)、小河口村、四方园村区域居住的居民子弟以及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芷江二大桥至晓坪路口沿320国道以南的下菜园村居民子女可就近申报

东门口小学:招收飞虎路以东(德丰园世鼎中央公园除外)、东门口村、曲溪垅村、大垅坪村、窑湾塘村居住的居民子弟以及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河西小学:招收水河以西、水路以南、和平大道以东、原320国道以南城区范围的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女

芙蓉学校:招收水河以西、水路以北、和平大道以西、原320国道以北的城区范围的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弟以及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芷江一中初中部:城区荷花池小学、城南小学、东门口小学、三里坪小学、芙蓉学校、河西小学六学校的部分应届毕业生

芷江二中:招收城南小学东门口小学应届毕业生

芷江三中初中部招收芙蓉学校、五郎溪小学的应届毕业生面向农村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思源班50人。

芷师中学:招收荷花池小学、三里坪小学、木叶溪小学应届毕业生

秀水中学:招收河西小学应届毕业生。

芷江四中:竹坪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学位申请条件

1.小学一年级

20248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芷江城区户籍;

2)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民教师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以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3非芷江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芷江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的;或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内务工、经商(务工以在芷江城区务工一年以上且仍处持续状态,经商以办理营业执照满一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为依据,报名时间截止前满一年)。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同时配合提供适龄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

2.初中七年级

(1)芷江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外地就读小学的芷江镇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调入芷江城区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3)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

(4)非芷江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芷江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的;或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内务工、经商(务工以在芷江镇城区务工一年以上且仍处持续状态,经商以办理营业执照满一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为依据,报名时间截止前满一年)。

四、学位安排顺序

1.小学一年级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学位区域内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申请所在区域内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调配或摇号派位学位未满的学校调配或摇号按就近原则,先河东片学校再河西片学校。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芷江城区户籍,在相应学位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按房产所在学位区域内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薄和房产证明)。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为芷江城区户籍。在芷江城区无合法房产,以户籍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父母无房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无房证明,祖辈房产证明);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可以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申报(人民教师可安排在教师所在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优待不得突破班额上限。(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工作证明)。

3)无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双方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无芷江镇城区户籍,但在芷江城区相应学区拥有合法房并实际居住,则以房产所在学区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实际居住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缴费凭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芷江镇城区户籍,在芷江城区有多套住房,以实际居住房屋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为依据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实际居住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缴费凭证)。

4)无户无房即进城务工或经商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芷江城区户籍在城区内也无合法房产,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芷江城区经商或务工一年以上,可以经商或务工所在地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工资连续发放凭证如微信、银行卡转账记录或社保缴费凭证)。

2.初中一年级

共分二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多校划片区域内学生;第二批次为在外就读的芷江镇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政府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非芷江镇城区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本批次按小学一年级安排办法执行)。

、招生流程

网上申请学位→学校初验学位申请资格→材料审核→统筹学位→公布名单→申诉和质疑→新生报到。

学位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学位。申报方式:电脑登入怀化市教育局统一官方网址:https://jyj.huaihua.gov.cn/baoming/,进入后选择“芷江”,根据要求填报,或手机扫二维码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二维码附后)。

2.学位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符合相应学区内学校就读条件,但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由县教育局调剂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凡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视情况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申请小学学位的,不分批次进行安排;申请初中学位的,属于芷江城区小学毕业的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其他情况作为第二批次安排(其中属芷江城区户籍的优先安排)。若芷江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自行联系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七、招生程序及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时间:

1)小学一年级:626-77

2)初中七年级:6月27日-30日(第一批次)

8月2日-14日(第二批次)

2.学校初验材料:

1)小学一年级:715-717

2)初中七年级:711-712(第一批次)

8月15日-16日(第二批次)

3.部门审核材料:7月18日-8月22日

4.统筹学位安排:8月23日-24日

5.查询录取结果:8月25日-28日

6.质疑和申诉:8月28日-30日在申报学校申诉

申请材料说明

1.户口簿不能体现儿童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无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合法购房合同。但需同时提供缴纳房款的正式发票或近6个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该住房近三个月的国家电网电费缴纳凭证。

3.合法房产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100%拥有产权的房产(含祖辈房产)。

4.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九、其他要求说明

1. 四类入学条件中若某一类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的招生计划,则按照户口迁入、拥有合法房产、参与城区经商务工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超出的人数由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

2.已实际居住五年以上的小产权房户的适龄儿童(提供用电开户户头时间证明材料且开户户头的姓名与房产拥有者姓名一致、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缴费凭证),所申请学位安排顺序排第三类(无户有房)入学条件之后,第四类(无户无房)入学条件之前安排入学。

招生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县教育局统一发布招生公告,明确各城区小学的招生范围及报名程序,要求各城区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认真查验报名材料,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二是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县教育局专门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校长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允许搞变通或变相处理。严禁城区小学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贿招;严禁私自承诺、私订协议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入学,有效杜绝大班额现象,实现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城区各小学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凡手续提供不全的,一律不准接收;提供虚假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学生个人评价档案。 

四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确保招生风清气正、公平规范。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45-68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