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申请指南

发布人:教育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09   点击量:1444

、申请对象

1.回原籍就读的芷江城区户籍学生;

2.非芷江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芷江城区内务工、经商一年以上(以当年转学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或在芷江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3.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及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
    二、申请时间
  开学前个月内登录芷江城区中小学学平台申请转入。 

三、申请转入需提供的材料

(一)芷江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材料

要求

备注

1.户口本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儿童及监护人双方。

学生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须在申请转入学期公告所规定日期迁入芷江城区

2.

①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居住房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个人户名)),或抵押在银行的不动产证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有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即可

提供材料①或②即可。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但申请学位前已交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小产权房《购房合同》除外)及缴纳房款的正式发票(或近6个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同时提供该房产近三个月的国家电网电费交纳凭证。

出具父母双方在芷江城区的无房证明,按户籍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如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之者,也可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请所在学区学校

提供材料①或②即可

①提供公安部门出的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明)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权证书

②学生父母出具芷江城区《公租房合同》。

 

(二)非芷江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材料

要求

备注

1.户口本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儿童及监护人双方。

 

2.有房户

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房产权证)。或抵押在银行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即可。

提供材料①或②即可。

②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但申请学位前已交户房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小产权房《购房合同》除外)及缴纳房款的正式发票(或近6个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同时提供该房产近三个月的国家电网电费交纳凭证。

3.无房户

个体经商户需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负责人,属股东的应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办理时间已有一年以上。

务工

务工人员必须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近年工资发放凭证(微信、银行卡等转账记录或社保缴费凭证)及劳动合同。

办理时间已有一年以上。

:非芷江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的无房户不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报入学。所有要求转入学生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原就读学校提供有就读年级及学籍号的证明材料。
    (三)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及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

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县委组织部或人事部门提供的人才引进证明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提供调令和近三个月工资表(或从调令之月起的工资表)。
    四、材料送交地点
    转入学生须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至申报学校。送交方式、时间、地点以当年发布的《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告》为准。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用手机扫描” 芷江入学报名” 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hyybgx.com/zjjyj),进入” 芷江城区中小学”平台,点击芷江城区转入学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就读学位申请表》相关信息。
    2初验材料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学校递交材料进行初验。学校验证报名材料原件,保留复印件备查。
    3材料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4汇总排序报名系统根据户籍登记、购房、工作调动、务工经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汇总排序。
    5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转入学校学位及汇总排序情况公示录取名单。

  1. 办理转入手续拟录取学生由学校开具《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家长持《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卡带回交给接收学校即可,后续由转入学校将学生流动情况于开学两周内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7学位安排芷江城区户籍学生,符合转入条件但申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调剂安排,不同意调剂的,自行联系学校就读芷江城区户籍学生,申报学校无学位但其他学校有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调剂安排,其他学校也无学位的,则回原籍或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8报到入学开学时到对应的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 重要提示
  1. 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申请转入学位和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
        2、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六年级和九年级春季学期不办理转入学。
        3安排就读学校,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家庭住址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学位同城学校原则上相互不转入学。
        4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 99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

5、芷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接收未满6周岁在乡镇学校就读一年级且已取得学籍的学生转入。
    6转入学生不得留级、跳级。
    7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过网上申请的学生转入就读,不得接收学生借读或旁听。
    8父母离异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以(儿童)少年第一监护人房产信息作为家庭住址申请对应学校。(儿童(少年)第一监护人指法院判给谁,谁就是第一监护人或离婚协议由谁抚养,谁就是第一监护人。)
    9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在芷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学位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咨询电话:

    家长可电话咨询县教育局或芷江县城区各学校教务处。

学校

咨询电话

备注

芷师中学

13319654535(滕老师)

 

芷江二中

18607458559(蒲老师)

 

芷江三中

15226450718(谭老师)

15526115060(杨老师)

 

芷江四中

15111519108(陈老师)

 

芙蓉学校

18974512958(万老师)

 

荷花池小学

18244828741(杨老师)

 

城南小学

17775165654老师)

 

东门口小学

13874487307(唐老师)

 

三里坪小学

17774535205(彭老师)18674525941老师)

 

河西小学

17377751368(韩老师)

 

教育局

6822722或6820097

基础教育股